Article 45
In force鼓励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村(居)民根据保护规划和历史文化传承利用要求,发展多样化特色产业,开展文化旅游、传统工艺和传统技艺等与历史文化相协调的生产经营活动,依法享有生产经营收益。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统筹规划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性生产经营活动,并依法实施规范管理、指导和服务。
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村(居)民可以将其所有的建(构)筑物、资金,通过投资入股、租赁经营等方式参与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保护和利用。
Local Regulations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