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3

In force

智能网联汽车开展道路测试、示范应用和示范运营,应当按照规定配备安全员或者驾驶人。安全员或者驾驶人应当在车内始终监控车辆运行状态及周围环境,当发现车辆处于不适合自动驾驶的状态或者系统提示需要人工操作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在充分开展道路测试基础上,市人民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根据自动驾驶技术级别及申请主体的技术条件,探索开展设置远程驾驶人、并由远程驾驶人监控和操控测试车辆的完全自动驾驶测试活动。由远程驾驶人监控和操控的智能网联汽车,应当具备在发生故障、不适合自动驾驶或者有其他影响交通安全的情况时,开启危险警示灯、行驶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或者采取降低速度、远程接管等有效降低运行风险措施的功能。

Local Regulations · 阳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