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9
In force民政部门应当会同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根据国土空间规划、老年人分布以及变动等情况,编制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明确养老服务设施空间布局、用地规模、管控要求等内容,纳入公共服务设施专项规划,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控制性详细规划、村庄规划应当落实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的有关内容。
市、区(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土空间规划和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保障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
Local Regulations · 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