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7

In force

在常务委员会会议期间,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三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对本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质询案。质询案必须写明质询对象、质询的问题和内容。

Local Regulations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30,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