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

In force

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应当遵循生态为本、自然循环,规划引领、统筹推进,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的原则。

海绵城市建设应当坚持因地制宜。广安中心城区应当结合三级台地地形特点构建梯级滞蓄体系。

Local Regulations · 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