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1
In force境外组织和个人从事气候资源开发利用或者科学研究,需要设立探测站(点)的,应当由中方合作组织向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提出申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程序批准,并在批准范围内探测。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向未经批准的境外组织、机构和个人提供气象探测场所和气象资料,不得将涉及国家秘密的气象资料以任何方式提供、泄露给其他组织和个人或者予以发表。
Local Regulations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30,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