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6

In force

各类公共场所应当按照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配套建设无障碍设施,设置无障碍设备,为未成年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提供便利。

对符合条件的未成年残疾人家庭申请无障碍改造的,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给予适当补贴,或者按照规定的项目和标准给予免费改造。

Local Regulations · 镇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Februar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