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4

In force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的,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一)擅自进行地名命名、更名的,由有审批权的行政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予以取缔,并对违法单位通报批评。

(二)擅自编排门牌号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Local Regulations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2,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