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湿地保护条例Article 4In force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由政府主导,林业、自然资源和规划、水务、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发展和改革、财政、旅游文化、交通运输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参与的湿地保护协调机制,协同推进湿地保护与管理,日常工作由同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负责。Local Regulations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4Article 3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