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

In force

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流域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综合协调机制,统筹解决流域保护的重大问题。

公主岭市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流域保护工作,应当加大流域保护的财政投入,并将流域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

流域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开展流域保护工作,确定管理机构或者管理人员,落实流域管理和保护责任。

鼓励流域村(居)民委员会通过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等方式规范村(居)民行为,配合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做好流域保护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