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2

In force

未成年人的抚养人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未成年人暂时无人照料的,有关部门在采取强制措施的同时,应当将未成年人的情况书面通知其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接到书面通知后应当立即对未成年人进行适当安置;符合法律规定情形的,依法予以处理。

Local Regulations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