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8

In force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深入挖掘本行政区域红色文化资源的历史价值和时代内涵,推进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重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红色文化资源开放共享,组织开展国防教育、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传承红色文化,弘扬老西藏精神、两路精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Local Regulations · 林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