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

In force

本省对家政服务机构及其指派或者居间介绍的家政服务人员实行机构码和人员码管理制度。

“浙里家政”对按照规定录入信息的家政服务机构、家政服务人员,通过公共数据平台统一的数据共享通道核查身份信息后,赋予家政服务机构码、家政服务人员码;对家政服务人员的健康证明、技能等级状况、从业经历等信息通过数据共享通道比对后,在家政服务人员码予以显示并动态更新。

Local Regulations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