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8

In force

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文化和旅游、住房和城乡建设、消防救援等有关部门对列入保护名录的木拱廊桥逐一制定保护方案、消防安全整治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开展消防宣传培训、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消防应急演练;在不损害木拱廊桥建筑结构和历史风貌的前提下,采用信息化智能技术手段配备视频监控、火灾报警、安全预警设施。木拱廊桥的消防设施、器材的配置和管理,应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有关规定。

Local Regulations · 宁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