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9
In force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食品安全的宣传教育,普及食品安全知识,鼓励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食品生产经营者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以及食品安全标准和知识的普及工作,倡导健康饮食方式,推进分餐制和使用公筷公勺,培育健康文明科学的食品安全文化。
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应当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以及食品安全知识的公益宣传,弘扬诚实守信的食品生产经营行为,有关食品安全的宣传报道应当真实、公正,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社会舆论环境。
Local Regulations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