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

In force

工会推动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支持和督促企业落实产业工人培养的主体责任,提高产业工人队伍整体素质,发挥产业工人骨干作用,维护产业工人合法权益,保障产业工人主人翁地位,造就一支有理想守信念、懂技术会创新、敢担当讲奉献的宏大产业工人队伍。

各地应当加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领导,将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纳入全面深化改革总体部署。工业和信息化、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提升产业工人创新创造和技术攻关能力。

Local Regulations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