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3

In force

自治县加快文化事业发展,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扶持具有民族形式和民族特点的公益文化事业,培育和发展民族文化产业。

自治县挖掘、收集、整理、研究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继承、发扬民族民间优秀文化,宣传和保护民族民间文化遗产,切实加大对民族文化机构、文化艺术团体、体育运动队伍和传统文化活动的支持和扶持,继承和发展优秀的传统文化。

自治机关鼓励民营资本进入文化领域,依法兴办文化事业,繁荣文化市场。

Local Regulations · 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2,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