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8

In force

本市仲裁机构应当依法制定章程,建立健全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分离、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

本市仲裁机构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享有财务、人事、经费、薪酬等方面的决策和管理自主权。

Local Regulations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