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8

In force

本市仲裁机构应当保障仲裁庭依法独立办理仲裁案件,规范仲裁员选定程序和利益冲突审查机制,健全仲裁员指定工作规则,完善仲裁员利益冲突披露和回避制度。

本市仲裁机构应当在遵循仲裁保密原则的前提下,完善有关规则和程序指引,发布可以免费获取的经当事人同意并作脱敏处理的裁决摘要,增强仲裁裁决的可预见性。

支持本市仲裁机构优化仲裁程序和工作流程,建立快速、简易仲裁程序,提高仲裁案件快速结案率。

Local Regulations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