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

In force

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的爱国卫生工作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爱国卫生工作主要包括卫生城镇创建、健康城镇建设、健康东营行动、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控制吸烟等内容。

Local Regulations · 东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