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以及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并将食品安全工作经费列入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预算。

Local Regulations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