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2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者登记、备案工作的部门,应当与同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等部门建立定期会商、信息共享和信息反馈机制,并根据需要依法组织开展现场核查。

Local Regulations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