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4
In force在促进绿色健康的文明生活方式方面,应当遵守下列行为规范:
(一)倡导健康活动,鼓励参与全民阅读、全民健身、爱国卫生活动;
(二)倡导生活简约适度、绿色低碳,优先选择步行、骑自行车、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环保出行方式;倡导移风易俗,文明祭扫,文明节俭操办婚丧事宜,自觉抵制“黄赌毒”,不参加封建迷信或者其他低俗活动;
(三)倡导文明就餐,适量点餐、践行“光盘行动”,厉行节约,不浪费食物,不酗酒;鼓励聚餐时采用分餐方式或者使用公筷公勺;
(四)遵守垃圾分类要求,主动做好生活垃圾的源头控制、分类投放,不随地丢弃、堆放垃圾或者倾倒污水污物;
(五)文明如厕用厕,维护公共厕所卫生,爱护和合理使用公共卫生设施;
(六)其他符合绿色健康生活方式的文明行为。
Local Regulations · 凉山彝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