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3

In force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支持符合条件的数字经济相关企业通过多种渠道融资,提高直接融资比例,改善融资结构。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地方金融监督管理、科学技术等部门和所在地国家金融管理部门派出机构应当完善投融资服务体系,培育、引导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数字经济重点企业和重大项目投资;鼓励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对数字经济相关企业在贷款、上市、政策性融资担保以及其他金融服务等方面给予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服务,为数字经济产业发展提供支持。

Local Regulations ·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3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