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2
In force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财政、发展改革、科学技术、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以及税务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多元化资金投入和保障机制,统筹运用财政性资金和各类产业基金,大力支持数字经济关键核心技术研发、重大创新载体平台建设、应用示范和产业化发展,落实数字经济领域的税收优惠政策。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支持数字经济领域技术研发、应用示范等项目优先列入重点项目清单;推动数字经济产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探索与数字经济发展特点相适应的用地模式,保障数字经济初创企业用地需求。
Local Regulations ·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3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