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3
In force县(市、区)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结合本辖区实际和项目入库情况,编制城市更新年度计划,确定城市更新项目、更新内容、更新范围、投资规模、资金筹措、时间安排等,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编制城市更新年度计划,应当通过座谈会、论证会或者其他方式,广泛听取项目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以及有关单位、居民意见。
Local Regulations · 玉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