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6

In force

玉溪市、有关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抚仙湖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协同推进工作机制,对流域生态系统实行以自然恢复为主,自然恢复和人工修复相结合的系统治理,恢复生态功能,优化流域生态安全格局,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

采取封山育林、人工造林、退化林修复、抚仙湖面山植被恢复或者修复、低效林改造等综合措施,防治土地石漠化,保护自然植被。

实施国土整治、地质灾害防治和水环境综合治理,对历史遗留矿山进行生态修复,提升流域水源涵养功能和生态系统功能。

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优先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完善配套基础设施,提升生态农业功能水平。

Local Regulations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