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7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根据红色资源保护传承需要,在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依法通过划转、购买、接受捐赠、交换等方式变更红色资源所有权,或者在产权不变的条件下通过合理补偿、租赁等方式保护传承红色资源。

Local Regulations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