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6
Amended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树立企业家先进典型,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培养优秀企业家队伍,营造尊重企业家价值、鼓励企业家创新、发挥企业家作用的社会氛围,增强企业家的荣誉感和社会价值感。加强企业家队伍培育,采取多形式开展精准化的政策法规、管理知识、科技创新等培训,全面增强企业家发现机会、整合资源、创造价值、回馈社会的能力。
Local Regulations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