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

In force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宣传教育,增强社会公众的保护意识。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银川历史文化名城的义务,有权对保护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对破坏银川历史文化名城的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

Local Regulations · 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