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2
In force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文物主管部门备案。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保护原则、保护内容和保护范围;
(二)保护措施、开发强度和建设控制要求;
(三)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保护要求;
(四)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核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五)保护规划分期实施方案。
Local Regulations · 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