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
In force鼓励卫星通信、云计算、人工智能、物联网技术、绿色清洁燃料等在国际船舶和海运业中的应用,提升国际船舶智能化程度,深化技术应用场景开发,实现安全、绿色、高效海运。
支持海洋与交通工程装备制造业发展,高质量培育海洋与交通产业集群,鼓励邮轮产业发展,推动国际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相关制造业和服务业高效深度融合,促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
建立完善海运综合性人才培养制度,拓宽人才来源渠道,建设多种形式的高层次人才培养平台,实施积极的人才引进和激励政策,大力培养专业化、国际化海运管理人才。
从事国际船舶相关业务的组织和个人,可以按照规定享受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相关产业扶持政策。
Local Regulations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