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8
In force各级机关应当根据本机关运行保障资源配置现状,提出下一年度机关运行保障需求,对新增资产配置、办公用房配置及维修、后勤服务等进行计划管理。
各级机关保障自身运转、履行职责所需的机关用地规划利用、办公用房配置及大中修、公务用车配备及更新等事项需要使用经费的,应当经同级机关事务主管部门审核。机关事务主管部门审核后,应当将核准结果报送同级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予以审批,并将审批结果告知申报机关。
Local Regulations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