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7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机关事务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财政等部门,根据机关运行的基本需求,结合机关事务管理实际,制定实物定额和服务标准,并适时动态调整。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根据上级财政部门制定的预算支出标准,结合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力状况、实物定额和服务标准等,制定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标准。

Local Regulations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