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0

In force

宗教活动场所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加强消防水源、通道等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严格控制使用明火,将燃灯、点烛、烧香、焚纸等宗教活动用火设在室外安全的固定位置。

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修缮时,应当考虑文物建筑的消防安全现状,增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灭火系统,完善消防设施配置。

焚烧香烛纸钱等祭祀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防止火灾发生。

Local Regulations · 西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