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2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将绿色建筑等级要求的落实情况纳入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管体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对建设工程质量和各参建主体的行为实施监督。

Local Regulations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