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4
In force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科学组织救援,并在接报后一小时内报告事故发生地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报告事故发生地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Local Regulations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