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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 force

市、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的果业主管部门,负责脐橙苗木生产经营许可、检疫检验、农业投入品管理、生产环节的果品质量安全监管等工作,依法查处相关违法行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的果业管理机构负责赣南脐橙产业发展与保护的服务保障、协助做好监督管理等工作。

市、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赣南脐橙品牌保护工作,对加工、储藏、经营等环节的果品质量进行监督检查,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

市、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负责赣南脐橙种植区域所涉林木采伐,建设生产管护用房、修建道路等设施使用林地的监督管理等工作。

市、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赣南脐橙种植区域水土保持、水利设施规划建设的监督管理等工作。

市、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赣南脐橙种植区域土地利用的监督管理等工作。

市、县(市、区)发展和改革主管部门负责赣南脐橙产业的政策支持、项目申报等工作。

市、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赣南脐橙产业的技术攻关、科技成果转化和示范应用等工作。

市、县(市、区)工信、公安、财政、生态环境、商务、文广新旅、供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做好赣南脐橙产业发展与保护的相关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赣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