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

In force

公安机关是公共停车场监督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开展公共停车场巡查、检查等具体管理工作,负责道路停车泊位的规划、设置和监督管理。

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政府定价的公共停车场和道路停车泊位收费政策的制定。

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负责公共停车场规划的管理工作。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公共停车场建设的管理工作。

财政、交通运输、城市管理、市场监督管理、大数据、人防、应急管理等部门及消防救援机构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做好相关管理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南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