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城市管理条例/Chapter 4 监督与保障Article 52Amended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和相关主管部门根据城市管理工作需要,可以采取招用或者劳务派遣等形式配置城市管理协管人员。城市管理协管人员配合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从事宣传教育、巡查、信息收集、违法行为劝阻等辅助性工作。城市管理协管人员从事辅助性工作产生的法律后果,由配置城市管理协管人员的部门承担。Local Regulations · 荆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27, 2023Article 51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