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5

In force

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主要用于以下服务:

(一)日间照料、短期托养、助餐、助洁、助浴、助行、代办等生活照料服务;

(二)家庭护理、健康体检、康复保健、紧急援助等健康护理服务;

(三)关怀访视、生活陪伴、心理咨询、情绪疏导、临终关怀等精神慰藉服务;

(四)文化娱乐、体育健身、知识讲座、法律咨询等有益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服务;

(五)符合居家养老服务要求的其他服务。

Local Regulations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