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3

In force

特殊教育还应当注重督导下列事项:

(一)针对学生的特点制定个别化教育教学方案,因材施教情况;

(二)注重全面发展、潜能开发、缺陷补偿,提升课堂教学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情况;

(三)遵循特殊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特殊教育规律予以鼓励和帮助,开展过程性评价,实施个别化、多元化评价情况;

(四)与实际生活、教育教学相结合加强特殊学生针对性康复训练情况。

Local Regulations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