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8
In force市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公安、交通运输等主管部门,建立建筑垃圾运输单位年度信用考核评价体系和市场退出机制。具体办法由市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将工程施工单位现场处置建筑垃圾情况,纳入建筑业企业信用考核。
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条例处置建筑垃圾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应当纳入社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Local Regulations · 荆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27,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