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3

In force

镜泊湖水域的船舶游览等项目,应当由镜泊湖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镜泊湖风景名胜区规划,采用招标等公平竞争的方式确定经营者。

镜泊湖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应当与经营者签订书面合同,依法确定各自的权利义务。经营者应当依法缴纳风景名胜资源有偿使用费。

船舶游览项目的经营者应当根据游览船舶的设施条件、游览路线、服务内容等确定服务价格并公布。

Local Regulations · 牡丹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