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8

In force

申请食品小作坊登记证的,应当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和本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从业人员健康证明。

禁止隐瞒真实情况或者以提交虚假材料等不正当手段获取食品小作坊登记证。

Local Regulations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