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
In force本条例所称机动车停车场,是指供各种机动车停放的场所,包括公共停车场、专用停车场、临时停车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
公共停车场,指在城市道路范围外为社会公众提供机动车停放服务的场所。
专用停车场,指在城市道路范围外供特定对象停放机动车以及危险化学品运输等特种车辆停放的场所。
临时停车场,指临时设置停放机动车的场所。
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指在城市道路范围内依法施划的供机动车临时停放的场所。
Local Regulations · 陇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