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2

In force

海绵城市设施应当明确运营维护责任主体。

市政道路、园林绿地、排水设施等中的海绵城市设施,由县(市、区)人民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单位负责运营维护。

公共建筑、商业楼宇、住宅小区、工业厂区等中的海绵城市设施,由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单位负责运营维护。

Local Regulations · 平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