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

In force

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引导村民自觉建设美丽家园。

村民应当积极参与美丽乡村建设,履行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规定的义务,共享美丽乡村建设成果。

Local Regulations · 七台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