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Chapter 2 会议的召开Article 10In force常务委员会举行会议前,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围绕会议拟审议的主要事项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做好审议发言准备。省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有关工作机构、办事机构应当围绕拟审议的议案和报告,开展调查研究,深入了解情况,征求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有关方面和社会公众的意见,为审议、审查做好准备。Local Regulations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22, 2023Article 9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