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9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中医药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内容,督促有关部门履行发展中医药的职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制定实施中医药政策,应当听取并吸纳中医药主管部门的意见。

支持成立中医药发展专家智库,加强中医药政策、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

Local Regulations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3